写作绅士,读作丧尸 X岛揭示板
顺猴者昌 逆猴者亡 首页版规 |用户系统 |移动客户端下载 | 丧尸路标 | | 常用图串及路标 | 请关注 官方公众号:【X岛揭示板】 官方微博: 【@X岛极速版】|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
常用串:·豆知识·跑团板聊天室·公告汇总串·X岛路标

No.67520848 - 无标题 - 综合版1


回应模式
No.67520848
名 称
E-mail
标题
颜文字
正文
附加图片
• 重新出发
• 关于X岛与A岛关系的说明:>>No.50000002置顶串
• 上手前建议您阅读:>>No.50000001【全岛总版规】
• 我们建议您开串时抛弃任何非必要性的身份标签,直接进入话题,否则您可能将面临不友善态度
• 综合版为综合性版块,请优先选择各关联性强分版。
• 工作考试及投资相关请至社畜(校园)版,好物推荐/购物拼团请转买买买版,手机及装机咨询请转数码版,无公众讨论意义及记录请转日记版
• 全岛禁止违法违规话题以及晒交配,请尊重他人的同时尊重自己。
• 特殊事务可于版务版块发串,私信官方微博@X岛揭示板,或邮件联系help@nmbxd.com • 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app.nmbxd.com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27(四)21:11:41 ID:u3S3PVU [举报] [订阅] [只看PO] No.67520848 [回应] 管理
刷抖音给我看笑了,一个视频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规定要把吸.毒.记录封存,底下一堆说大手发力的,结果我去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家根本没有136条( ˇωˇ)
Tips 无名氏 2099-01-01 00:00:01 ID:Tips超级公民 [举报] No.9999999 管理
(`ε´ )说了多少遍了,这里是婆罗门宅向论坛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06:41 ID:2Zy1Yhk [举报] No.67570059 管理
>>No.67570035
炸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12:30 ID:2dYmFNV [举报] No.67570098 管理
>>No.67570029
封存记录就是保护违法份子这一特定的群体,不是每个公民都是违法份子,也不是每个公民都必然会转化为违法份子。如果真是你所表达的意思,那么表述应该是封存记录平等的保护所有的违法份子,而不是保护特定人群。

正如我最后说的,这些回答本就是避重就轻。就算以你的节录来讨论,这篇报道也没能证明封存记录不会带来纵容违法的风险,在事实上也并未回应“记录封存是否等同于纵容违法”这个问题。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24:32 ID:6ZyZCHh [举报] No.67570164 管理
>>No.67570098

那你得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去掰扯了,光反对这个新闻是没有意义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根据二十届三中的精神所影响的。说难听点,这个制度只是“轻罪封存”制度的举重以明轻的产物罢了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 共 中 央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进步。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也应予以封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26:29 ID:6ZyZCHh [举报] No.67570176 管理
你其实并不是反对这个新闻,而是因为不认同封存制度,顺带着反对一下这个新闻罢了。
// 我不对你认不认同做价值判断,我也觉得制度里目前有不明确的地方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29:09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190 管理
其实讨论的时候也可以先看看前面讨论的部分,部分引用我们已经在这里论述过好几遍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32:54 ID:cLF9OzJ [举报] No.67570204 管理
所以说时速二十五的电动车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吗
收起 查看大图 向左旋转 向右旋转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40:03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248 管理
>>No.67570204
其实就是防止骑手太赶,那种算法追着赶的情况。
然后这个相关规定你拿出来,他还真能给你找数据( ゚∀。)
————————
对于25km国标限速的话
目前的另一个看法是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大路上,而是专门设置低速车道,但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和规划不好的地区也是困难的( ゚ 3゚)
所以对电动自行车有相关限制,但对电轻摩没有相关限制,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驾照的问题了。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
质量≤55kg;电压≤48V;电机功率≤400W;不需要驾照..
电轻摩(机动车)
速度≤50km/h;功率400W-4kW之间;没有限定整车质量;需驾照,上黄牌
电动摩托车(机动车)
时速、功率、电池电压全开放;需驾照,上蓝牌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41:13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258 管理
>>No.67570248
规范是这个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32E5D633E04B67FB241D100CA2A4A41D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44:02 ID:2dYmFNV [举报] No.67570272 管理
>>No.67570176
是的,我不认为目前这种不加限制的封存制度的利是大于弊的,也并非是不可替代的。这篇新闻我既反对它所支持的不加限制的封存制度,也反对它避重就轻的回应方式。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49:49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308 管理
>>No.67570204
而且我们要考虑到过去的电动车没有根据速度等加以管控时候的危险情况。
还有就是一些高中生啊和比较偏中年的,有些时候晚上会骑得快,又不打灯,这算是一种亲身经历( ゚∀。)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3:52:50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327 管理
>>No.67570308
这是一个相关的报道:
http://gd.people.com.cn/n2/2024/1211/c123932-41072101.html
然后我要找一下另一篇文章里面,这个公安部数据是哪来的:
>>公安部统计显示,电动自行车时速超35km/h时,碰撞行人死亡率会从25km/h时的不足5%飙升至45%;从制动距离看,25km/h时总安全距离仅需5.2米,而35km/h时会增至8.7米,增加67%的碰撞风险。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4:08:21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422 管理
>>No.67570327
22年的一篇相关论文……数据好难找啊
https://www.chinautc.com/upload/accessorychinautc/20221/20221131015475362588.pdf
到哪去找数据论证? 无名氏 2025-12-05(五)14:09:40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429 管理
各种常规数据可以到国家统计局网站找:
https://data.stats.gov.cn/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4:12:44 ID:bm3TlAS [举报] No.67570462 管理
>>No.67570272
细看问题还是有,但如果那些人拿这个滑坡的话,那肯定不支持滑坡( ´_ゝ`)
主要滑坡更多只是满足鉴证快感而已 基本是滑完了事( ゚∀。)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7:18:51 ID:bm3TlAS [举报] No.67571769 管理
>>No.67570272
不过这个引发的舆论更大的问题不在于他本身。
在于造谣了,我见过的有几个是造谣特意断章取义,并且更改案例中词汇,来投入过去就已经被投入许多的关于对立的谣言中。
对谣言的文的打击上和武的打击上,有些时候都不是很到位;辟谣效果上就不是很好。
查美国法条的好网站 无名氏 2025-12-05(五)17:32:17 ID:bm3TlAS [举报] No.67571865 管理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8:10:08 ID:bm3TlAS [举报] No.67572048 管理
>>No.67567297
人民法院案例库也不错,查一些标准案例还可以,而且也支持微信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8:18:34 ID:OhdfK0u [举报] No.67572075 管理
就舆情上来说已经是愈演愈烈了,而且赵宏的发言及论文以及一系列法学学者的发言来看确实有d品去罪化倾向,而且说白了这次修改的法条没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广泛的征求意见,导致了舆论反噬,我只能说自食其果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05(五)18:46:39 ID:bm3TlAS [举报] No.67572254 管理
>>No.67572075
这方面上就是大家各自观点的情况了,但把论文作为这个证据,其实大可不必。
前面赵宏的问题之一就是她的教育中的德国背景和台湾相关因素导致自由派成分大了——目前法学学者里面搞比较法学和偏自由派的不少,也和他们所处的成长年代有关。
不过这回舆论上让大家都更好的了解一点参政议政之类也是好事,许多人对此都缺乏了解,也因此不知道该怎么提交建议和找到提交建议的渠道。
相关层面上主要是烦有的谣言滑坡太厉害加上真有人信了( ´_ゝ`)
不过如果真搞整顿学界,那大概也是比较温和的画风,也就是逐渐减少了这些人相关的意见的征求量。
因为在没犯其他事的情况下,宪法47条也是有保护他们作用的。

UP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