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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20848 - 无标题 - 综合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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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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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27(四)21:11:41 ID:u3S3PVU [举报] [订阅] [只看PO] No.67520848 [回应] 管理
刷抖音给我看笑了,一个视频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规定要把吸.毒.记录封存,底下一堆说大手发力的,结果我去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家根本没有136条( ˇωˇ)
Tips 无名氏 2099-01-01 00:00:01 ID:Tips超级公民 [举报] No.9999999 管理
发芽的洪! ︵ᵟຶ
( `д´)ジ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4:32:41 ID:QjJyg7M [举报] No.67534759 管理
了解此事相关的争议,更要明白犯罪记录封存此事不会局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会局限在民事案件上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本年度就已经试点测试过了,感兴趣的可以适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发布的《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调研报告》中,关于界定轻微犯罪的意见很有意思。还有“调研组认为,封存犯罪记录不能完全切断前科与后续犯罪的关联,要防止犯罪人利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逃避法律制裁,背离制度初衷。调研组倾向于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于初犯,并限制适用于特定的罪名。”,所以,不是所有轻罪都可以被封存。
但另一方面说,制度还只是精神指示,条件也没有完全落实,刑事犯罪封存具体是什么样,还是不太明朗。
下面是个人观点
我是反对这么干的,也许某些罪是没有理由的,甚至是被动的,但守法良民生活了一辈子没有违法,换来的本就是逃离危险,或者用所谓“人道主义”的口吻说是“歧视”的权力
更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几篇律师在平台上发的该制度适用范围,已经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他们在询问“猥亵被判过一年,可以封存吗?”,“寻衅滋事中的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可以封存吗?”。
这样的人,进入我们之中,去医院,去学校,去每一个关键岗位上。让微罪轻罪的嬉皮士们吸着打火机气起对路人比中指,过后回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让开着摩托的炸街小子从街道上飞驰而过
我不觉得这是我想要的祖国的样子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6:37:57 ID:HmbkI5K [举报] No.67534861 管理
其实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公开然后鼓励人们减少对违法人员的歧视,保障他们在改过自新的过程中享有同守法公民一样的就业生活等正常权利,但刚好人心本就是不可控的,偏见难以消除,不仅普通人会歧视违法者,违法者也受不了被歧视,矛盾不可调和,只能由法律这只大手进行掩盖,铺上一层粉饰太平的遮羞布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6:42:54 ID:HmbkI5K [举报] No.67534865 管理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想拥有知道的权利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6:47:26 ID:AwHFMX6 [举报] No.67534869 管理
>>No.67534759
“体面的工作”,就是大学生就业难都没把复健后从事的工作考虑进去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15:13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883 管理
>>No.67534759
其实嘛。
肥哥忽略了一个关键要件。
他这些人已经是嬉皮士等了。
然后目前的实践试点里面,在杭州,对于初次醉驾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适用轻罪封存,给犯罪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在上海,如果符合“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管制、拘役、缓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无新罪记录的初犯、偶犯”这个条件的,可以通过申请或由法院依职权封存犯罪记录。
这一条其实就已经否掉了“重要岗位”的可能,肥哥在这里还是有一个滑坡。
因为哪怕拿到了记录,他们也有一件事情没办法证明——那几年内他们干过什么,这是目前比较正规的公司都会要求他们证明的事。
这里的话主要是关键可以让他们参与一些比起他们之前所从事的工作稍微更好一点的工作。
而且,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和核查,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可能会召开听证会,犯罪人需要准备被害人谅解书(如果有的话)、雇主或社区出具的品行证明、心理评估报告(证明再犯风险低)等材料。
如果申请通过,犯罪人会收到《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如果没通过,会收到《不予封存告知书》并说明理由。最后,犯罪人需要亲自拿着决定书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新档案状态,并要求同步删除政务平台公示信息,确保封存效果落实。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20:24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889 管理
>>No.67534759
然后涉及到稳定问题,这里就要摆出数据了。
其实嘛对于刑释人员工作的事情,过去网络和岛上也不是没有讨论。
影响比较大的一次应该就是胖东来的公开招募刑释人员了。
>胖东来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刑满释放人员岗位仅限河南地区人员投递,需通过文化答题、面试等环节,并认同企业“自由与爱”的文化理念。刑释人员拟招聘20人,接收简历30份,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刑期十年以下(含十年)。具体招聘的岗位分为营业员、收银员、烘焙师、厨师、客服、后勤6个大类。
胖东来所做的甚至比轻罪封存制度宽松,法律界没有考虑过三年以上的刑期,一般是认同三年以下为轻罪。
然后嘛,对于他刑释出狱之后能从事哪些工作?也是不仅仅一条法条决定的。
还有各种行业规范等等。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29:25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898 管理
>>No.67534861
而且其实过去的时候就是采取这种偏公开的方式,对各种情况的一刀切导致他们基本找不到我们一般会考虑理解的工作。
这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的第100条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哪怕是最激进的“封存派”,其实想到的也最多是让他们能够干开网约车呀,送外卖,送快递,当收银员,打灰之类的工作。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33:42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904 管理
>>No.67534759
医院、学校关键岗位的忧虑更是不存在( ´_ゝ`)
哪怕记录封存,行业的底还是有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都从业禁止作出了规定。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37:43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912 管理
>>No.67534904
教师更是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做了相当严格的规定。
这是教师从业制度的: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1/11/content_5726264.htm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7:43:47 ID:bm3TlAS [举报] No.67534921 管理
根据所禁止的内容不同,可以大致分为 三类:
(1)禁止担任一定公职。公务员、警察、检察官、法官、驻外外交人 员等特定公职均禁止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例如,《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教师、律师、拍卖师、公证员、会计执业人员、执 业医师等特定职业禁止或者限制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从事。例如,《教师法》 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3)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12:37 ID:2oDFGHy [举报] No.67534964 管理
>>No.67534519
你主动找警察,主动接受治疗,主动坦白
甚至连档案都不会计入,之前有个新闻就是考公被室友下药,自己发现之后积极配合之后也不影响政审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30:46 ID:AwHFMX6 [举报] No.67535004 管理
说白了就是从11年开始一直都存在违法行为封存这个事,只是这次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存在灰色地带了,是这个意思吗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33:05 ID:bm3TlAS [举报] No.67535006 管理
>>No.67535004
而且是写条文里面,写的明明白白 只要看到这条法的人都能看到不用额外查一堆了,从人大层面确立了正式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50:08 ID:xkfLjuM [举报] No.67535059 管理
>>No.67535004
那我是不是也有复吸的风险呀?既然有复吸的风险,那么在一些人的眼里,我就会被别人低看一等。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52:29 ID:xkfLjuM [举报] No.67535066 管理
>>No.67534596
肥哥想的有点多了,基本不会有这种可能,就是想吃大家的情绪流量。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8:56:02 ID:bm3TlAS [举报] No.67535077 管理
>>No.67535066
问题不大,起码现在对这些基本上没太多问题了吧|∀` )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9:47:30 ID:rH94FPJ [举报] No.67535216 管理
所以说不要分不清行政违法和犯罪啊( `_っ´)只有违反刑法的行为才叫犯罪,以前说未成年人封存一般是指未成年犯罪记录要封存,另外轻微情节犯罪也要封存;行政违法这块一直没有明说要不要封存,但实操中普通单位/个人不能查别人的“违法”记录,大家去单位招聘也只能开“无犯罪记录”而不是“无违法犯罪记录”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是明确了这一点,治安管理处罚的记录就是要封存,相关违法行为从侮辱诽谤到吸吸共一百七十八项都适用封存的规则,让制度和现实相适应了
而贩冰冰、非法大量持有(一看就不可能只有自己吸的)、制造等等这些都是刑事违法啊( `ー´)它们和这次修法没关系啊
另一个例子是情节轻微的传播银灰物品(不牟利,100个视频以下就算不严重)也是行政违法( `ー´)你也不想让这种事大家都能查到吧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09:53:42 ID:ACAE1wg [举报] No.67535242 管理
太佩服bm3哥了(*゚∇゚)bbb昨天跟朋友大致理了一下行政处罚记录和轻罪记录不是一个东西,无犯罪证明本来就不会记录行政处罚,到这里就结束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30(日)10:03:50 ID:bm3TlAS [举报] No.67535278 管理
>>No.67535242
对的,但是既然讲了,总不能留疑问吧。
所以轻罪相关也一并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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