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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20848 - 无标题 - 综合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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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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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1-27(四)21:11:41 ID:u3S3PVU [举报] [订阅] [只看PO] No.67520848 [回应] 管理
刷抖音给我看笑了,一个视频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规定要把吸.毒.记录封存,底下一堆说大手发力的,结果我去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家根本没有136条( ˇωˇ)
Tips 无名氏 2099-01-01 00:00:01 ID:Tips超级公民 [举报] No.9999999 管理
(`ヮ´ )σ`∀´) ゚∀゚)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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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1:49:58 ID:bm3TlAS [举报] No.67718231 管理
在新华社微博这边,他整体回应了一遍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2:27:10 ID:pPYTB3Q [举报] No.67718407 管理
>>No.67718231
每次看到那个少爷吸了都绷不住(`ヮ´ ),这就是我们政务媒体管理者的职业素养啊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3:37:01 ID:2dYmFNV [举报] No.67718893 管理
今天这个通稿完全没有就核心问题做出什么回答,反而又提出了一堆待斟酌的东西,很难想象法工委是不是在梦游…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3:46:11 ID:OtLOykA [举报] No.67718976 管理
>>No.67718893
基本上都回复了吧,前面谈程序,中间谈舆情,最后谈禁毒工作
不过一堆人对着第一段没收到意见发癫( ˇωˇ)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3:52:17 ID:2dYmFNV [举报] No.67719023 管理
>>No.67718976
前面既没完成其论证义务,谈建立制度的实质性依据,还整出个啼笑皆非且极其危险的11.27时限讲法。中间没什么问题,但也不是核心问题,主要是处理带节奏的。最后那句没有改变实践和做法…只能说和现有地方的实践大概率是相悖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13:46 ID:PYwbUjj [举报] No.67719157 管理
有肥哥翻译一下最新的官方回应吗( ゚∀。)
本文盲觉得说的挺明确清楚的,就是原本吸/毒记录普通范围就是查不了的现在纳入法/条了( ゚∀。)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14:18 ID:PYwbUjj [举报] No.67719160 管理
>>No.67719157
范围→单位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16:05 ID:OtLOykA [举报] No.67719170 管理
>>No.67719023
・゚( ゚∀。) ゚。没看出来哪相悖 这事刚一出来认识的基层人员都说以前就这样,这里面也说是和以前一致,至于前面不是讲程序吗,哪有说论证义务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16:46 ID:OtLOykA [举报] No.67719175 管理
>>No.67719170
而且时间点也没啥问题,确实是11月末才开始的嘛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27:55 ID:2dYmFNV [举报] No.67719242 管理
>>No.67719170
在之前,个人是有权开违法犯罪行为证明的,而相关证明上面是有涉毒违法行为的记录的,这如何能与实践相一致?

前面那个是实际上是讲合法性和合理性,而提及到三审部分的内容实际上避重就轻。

>>No.67719175
我们先不论“收到”的判断标准,但这个提法是非常危险的。在此处提时间不是无心之举,而是想通过时间去减弱该日后意见的有效性,这是和全过程监督的要求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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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34:43 ID:zda3quF [举报] No.67719295 管理
>>No.67719242
无犯罪记录一直都没有包括行政违法吧( ゚ 3゚)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45:26 ID:2dYmFNV [举报] No.67719389 管理
>>No.67719295
不同省份有不同政策,例如甘肃省就可以开违法犯罪记录。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50:03 ID:OtLOykA [举报] No.67719431 管理
>>No.67719242
・゚( ゚∀。) ゚。你要这么说就有点阴谋论这意思了,我寻思人家也没说27号之后的不算数,不然不至于发了这么一大条回应。而且你确定你个人能开别人的证明?我周围和帖子前面也有不少人都说过一直都是这么规定和操作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51:27 ID:OtLOykA [举报] No.67719441 管理
>>No.67719242
>>No.67719295
这是俩记录,违法犯罪和犯罪记录不是一个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4:58:48 ID:Gjalwju [举报] No.67719500 管理
>>No.67719389
不过甘肃不是被封存的违法犯罪记录也能开具吗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5:12:00 ID:bm3TlAS [举报] No.67719634 管理
>>No.67719500
甘肃省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健全完善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
https://fzgg.gansu.gov.cn/fzgg/tzgg/202510/174223770.shtml
和《甘肃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出具工作办法(试行)》:
https://www.baiyin.gov.cn/sgaj/fdzdgknr/lzyj/zcfg/art/2022/art_cca83fcb11ec41d6bff3f2b0364e2828.html
里面是:
第十五条 被封存违法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
那是未成年人情况,这是2024年的规定。
专项信用报告相关的可以自己再看看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5:14:09 ID:bm3TlAS [举报] No.67719663 管理
>>No.67719242
个人开的前提是属于本人或者能够证明自己是本人的代理人的情况的:
个人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申请查询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住所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5:15:24 ID:bm3TlAS [举报] No.67719673 管理
并且前面也讲了,逐步是在推行信用代证,从而将这些记录给归纳总结在一起的( ゚∀。)7
这样可以对各种信息有个更好的综合,只是目前证明和报告仍然属于一个同时存在的状态。
无标题 无名氏 2025-12-24(三)15:16:49 ID:bm3TlAS [举报] No.67719690 管理
>>No.67719023
而且这个不是时限的问题,是在相关报告日期之前,相关收到的建议里面没有有关这一条的意见,为何就一定要多做过度解读呢。
并没有说你后面提交的意见本身有什么问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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