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7566796
有关这点也可以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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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66752
不过我倒是找了一下,焦点访谈在六月七号的对这件事情的正常报道反而比这次急匆匆的专家解读方面人话说得正常的多: https://news.cctv.com/2025/06/28/ARTIJ2dW7vLLRtW9hesuF77o250628.shtml
>>李春华:“这个实际上就是说作为行政违法来讲,因为我们知道行政违法不同于犯罪,在我们国家就是违法和犯罪的惩罚体系是二元惩罚体系,二元惩罚体系我认为它有一个比较大的好处是对违法行为人去犯罪标签化,就是行政惩罚对他惩罚了以后,他能够接受教训了以后不再实施新的违法行为,封存记录利于他以后融入社会,如果犯罪那你有了一个标签,融入社会可能会需要更多的努力,更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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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之所以不是“追悔莫及”的态度,主要还有就是,我们依据的是立法法第三十九条。
然后我这边做了一下时间线梳理:
2023年8月28日初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08/t20230829_431273.html
2024年7月提交二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7/t20240724_438428.html
2024年7月27日,二审意见提交结束:
6月24日到6月27日,提交三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6/t20250624_445947.html
三审的草案是在2025年6月24号得出结果的,这是三审草案的得出过程: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6/t20250627_446251.html
24号会议的相关记录: http://www.npc.gov.cn/npc/c1773/c1848/c21114/spaqfxz/spaqfxz001/202506/t20250625_446048.html
24号人民日报对此的报道: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6/t20250625_446001.html
这是27号进行的表决: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6/t20250627_446253.html
这个是希望其他肥哥也根据时间线来看,然后再看看其中的疏漏点(つд⊂)